中国网10月16日讯(记者张艳玲)为促进网民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对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进行了修订,并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实施,天猫转公众号征求意见。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。
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,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禁止公众账号生产经营者非法转让、借用或者非法交易公众账号。
公众账号生产经营者将公众账号使用权转让或者赠与其他用户的,应当向平台提出申请。平台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对受让用户进行认证核实,【天猫转让】众邦公告,众邦拟禁止转让、借用或非法买卖——号商家账号,并公示主体变更信息。发现平台生产经营者未经批准转移公众账号的,应当及时暂停或者终止服务。
公众账号生产经营者自行停止账号运营,可向平台申请暂停或终止使用。平台应根据服务协议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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